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創新與創業管理學程課程架構 |
96.09.26 96學年度上學期第1次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
96.10.11 96學年度上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
96.10.17 96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
98.04.29 97學年度下學期第2次校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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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學3/3 |
會計學3/3 |
管理學3/3 |
計算機概論3/3 |
人力資源管理3/3 |
財務管理3/3 |
行銷學3/3 |
商事法概論3/3 |
管理會計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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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管理導論3/3 |
行銷通路管理3/3 |
產品開發研修3/3 |
產品開發與管理3/3 |
電子商務3/3 |
專案管理3/3 |
服務業管理3/3 |
品質管理3/3 |
網路科技在商店經營管理之應用3/3 |
創新與研發管理3/3 |
企業經營實務專題3/3 |
資訊安全管理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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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學生應至少修習本學程二十學分,含基礎課程與進階課程十八學分,方頒授學程修業證明。學程應修科目至少應有9 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雙主修、輔系或其他學程之應修課程。
- 本校管理學院及其他學院相關系所之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均得申請修習本學程,外校相關系所學生亦得適度開放修習。
- 申請修習本學程學生,應通過本小組之審核,通過申請審查後,曾修習本學程課程之學分得辦理抵免,但抵免他校所修課程以六學分為限。
- 核心課程採隔年或不定期開課。
- 其它修課事宜需依本校創新與創業管理學程修習辦法之規定辦理。
- 各系所課程內容與本學程相近之科目能否抵免,由本學程委員認定之。
- 課程名稱後之阿拉伯數字代表學分/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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