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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金融證照與實務學程課程架構
100.02.23 99學年度下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100.02.23 99學年度下學期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
100.02.23 99學年度下學期第1次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101.03.14 100學年度下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101.03.14 100學年度下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101.03.14 100學年度下學期第1次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102.05.22 101學年度下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102.05.22 101學年度下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
102.09.17 102學年度第1次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103.10.01 103學年度上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
103.10.01 103學年度上學期第3次系務會會議通過
 
基礎課程
課程指標
會計學
4/4/財金系
經濟學(一)
3/3/財金系
財務管理
3/3/財金系
投資學
3/3/財金系
期貨與選擇權
3/3/財金系
國際財務管理
3/3/財金系
進階課程
課程指標
中級會計學
4/4/財金系
個體經濟學
3/3/財金系
管理心理學
3/3/財金系
經濟學(二)
3/3/財金系
總體經濟學
3/3/財金系
貨幣銀行學
3/3/財金系
微積分(一)
3/3/財金系
國際投資
3/3/財金系
中級會計學(一)
4/4/會計系
微積分(二)
3/3/財金系
投資組合分析
3/3/財金系
中級會計學(二)
4/4/會計系
統計學(一)
3/3/財金系
債券分析
3/3/財金系
稅務法規
3/3/會計系
統計學(二)
3/3/財金系
成本會計
3/3/財金系
證券交易法
3/3/會計系
會計學實習
1/2/財金系
管理會計
3/3/財金系
國際貿易
3/3/企管系
財務理論與政策
3/3/財金系
公司理財
3/3/財金系
中級會計專題(一)
2/2/會計系
金融市場
3/3/財金系
財務報表分析
3/3/財金系
中級會計專題(二)
2/2/會計系
投資銀行
3/3/財金系
商事法
3/3/財金系
稅務會計
3/3/會計系
銀行實務
3/3/財金系
企業社會責任
3/3/財金系
高級會計學(一)
3/3/會計系
證券交易實務
3/3/財金系
銀行管理
3/3/財金系
高級會計學(二)
3/3/會計系
商業實務應用
3/3/財金系
   
    註:
  1. 課程名稱後之阿拉伯數字代表學分/學時/開課系所。
  2. 學生應至少修習本學程20學分,含必修課程6學分(基礎課程6門擇2門),且應修科目至少應有9學分不屬於學生本系所、雙主修、輔系或其他學程之應修課程,方頒授學程修業證明。
  3. 學生於基礎課程修習之第3門以上之課程,得計入選修課程學分。
  4. 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均得申請修習本學程,外校相關系所學生亦得適度開放修習。
  5. 申請修習本學程學生,應通過本委員會之審核,通過申請審查後,曾修習本學程課程之學分得予以承認,但抵免他校所修課程以6學分為限。
  6. 其它修課事宜需依本校金融證照與實務學分學程設置及修習辦法之規定辦理。
  7. 各系所課程內容與本學程相近之科目能否抵免,由本學程委員會認定之。
  8. 以98-101學年度課程架構為修課依據者可採認之學分數對照表:
原修課名稱及學時學分數 可抵免之課名稱及學時學分數
會計學(一)4/4 會計學4/4
會計學(二)4/4 中級會計學4/4
成本會計3/3 成本及管理會計學(一)3/3
管理會計3/3 成本及管理會計學(二)3/3
會計學實習(一)或會計學實習(二)1/2 會計學實習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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